下市股票礙事 新規定輕鬆拋棄


集保表示,下市、櫃股票無法賣出,幾無價值,但公職人員持有這類股票,每年仍需申報;由富轉貧的低收入戶,也可能因持有這類股票無法申請補助。

為避免上述不便情況,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建議,拋棄股份是很好的選擇,雖然以往拋棄下市、櫃持股作業程序繁複,但目前推出的新措施已相當簡化,投資人只要表達拋棄股份的意思,將存證信函寄達已下市、櫃的股票發行公司登記地址,即生效力。

集保強調,為方便實務作業,投資人可採通知已下市、櫃公司的郵局存證信函,辦理集保帳戶股份拋棄作業

集中保結算所說明,依先前規定,拋棄下市、櫃持股相當麻煩,投資人集保帳戶內若有下市、櫃、興櫃且無股務承辦單位的有價證券,因無公開交易市場可供賣出,或因公司處所不明,無股務單位可尋,致無法順利拋棄所持有股份,其所有權仍屬投資人。

集保分析,若公務人員持有下市、櫃股票,造成每年需重複申報已無價值股份;另一方面,實際已遭逢經濟困境的中低收入戶,若持有未上市櫃股票,也可能因此喪失請領扶助金權利,嚴重影響權益。

在經濟部充分支持,及集保結算所積極努力推動下,自今天 ( 4 月 1 日 ) 起,投資人拋棄股份作業十分簡便,新措施對於依法需辦理財產申報的公職人員、申請社會救助的中低收入戶,及其他有資產管理需要等投資人權益,將得以確實維護。

集保進一步指出,實務上公司重整成功、恢復營運機率微乎其微,集保目前保管下市、櫃、興櫃,且無股務承辦單位的有價證券,計 129 檔、股數逾 120 億股。

為徹底解決投資人困擾,經濟部商業司已於今年 1 月 7 日作成解釋,投資人只要將拋棄股份的意思表示送達發行公司登記地址,即生效力,新措施自 4 月 1 日起生效。


資料來源:中央社/潘智義 20130401


來自: https://blog.xuite.net/echo888.echo/blog/10429363-%E4%B8%8B%E5%B8%82%E8%82%A1%E7%A5%A8+%E7%B5%82%E6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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